物不平则鸣
wù bù píng zé míng
鸣:发出声音,指有所抒发或表示。指受到委曲和压迫就要发出不满和反抗的呼声。
作谓语、定语、分句;用于书面语
不平则鸣、不平而鸣
唐·韩愈《送孟东野序》
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。
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五十八回
怨不得芳官。自古说:~。
唐朝时期,文学家韩愈的学生孟东野熟读经史,很有才能,直到50岁才做溧阳县蔚,因而常抱怨自己怀才不遇。韩愈十分同情,并在孟赴任时写《送孟东野序》赠别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,草木之无声,风挠之鸣;水之无声,风荡之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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