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天贰地
cān tiān èr dì
为《易》卦立数之义。后引申为人之德可与天地相比。同“参天两地”。
作定语、状语;用于人
参天两地
《史记·卷一百一十七·司马相如列传》第五十七
拘文牵俗,循诵习传,当世取说云尔哉!必将崇论闳议,创业垂统,为万世规。故驰骛乎兼容并包,而勤思乎参天贰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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