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杀风景
dà shā fēng jǐng
意思是损害景物,破坏人的兴致。今泛称败人兴致为大杀风景。
作谓语、定语;指不合时宜
大煞风景
兴致勃勃
《西清诗话》
其一曰杀风景,谓清泉濯足,花上晒禈,背山起楼,烧琴煮鹤,对花啜茶,松下喝道。
何其芳《重庆的市容》
但亦多粗服乱发之辈,头缠帕子,脚穿草鞋,挑抬负载于同一街上,颇不和谐,~。
唐朝诗人李商隐很有才华,他的诗揭露和批判当时的黑暗现实及官场腐败。他在《杂纂》中列出大煞风景的事情,如“清泉濯足,花上晒禈,背山起楼,烧琴煮鹤,对花啜茶,松下喝道。”这些都是当时让人扫兴的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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