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门黄犬
dōng mén huáng quǎn
用以作为为官遭祸,抽身悔迟之典。
作宾语、定语;指人后悔
东门逐兔
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载:秦二世二年七月,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,论腰斩咸阳市。临刑谓其中子曰
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
南朝·陈·徐陵《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》
~,固以长悲;南阳白衣,何可复得!
秦朝末年,丞相李斯被诬以谋反的罪名入狱,秦二世派宦官赵高去审理他的案子。赵高本来与李斯有仇,便乘机把他的家族和宾客全部抓了起来,屈打成招被判死刑,李斯在行刑前对次子说多想与他牵着黄狗到上蔡东门外去打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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