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山铁案
nán shān tiě àn
指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作宾语、主语、定语;用于案件
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
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
元纮早修谨,仕为雍州司户参军。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硙,元纮还之民。长史窦怀贞大惊,趣改之,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
清·薛福成《庸庵笔记·轶闻·谳狱引律同而不同》
前之所断,不愧~,盖其情实可诛,则虽死而无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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