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杀弗论
gé shā fú lùn
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同“格杀勿论”。
作谓语;指可将拒捕的人当场打死
格杀不论、格杀勿论、格杀无论
清·夏燮《中西纪事·粤民义师》
洋人入其界者,登时格杀弗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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